历史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校内专业代码:0601015)
一、蒙古历史学系简介
蒙古历史学系成立于2010年,是内蒙古大学为加强蒙古史学科建设和发展,培养蒙古历史、民族特色旅游高层次人才以及国家、自治区历史、文化、旅游等各类社会人才而设立的相对独立的办学单位,学生党团工作由蒙古学学院管理。师资力量主要依托在国内外学界久负盛名的蒙古与北方民族史研究机构——蒙古史研究所和内蒙古近现代史研究所。
蒙古历史学系实行系所合一办学体制,现有蒙古史研究所、内蒙古近现代史研究所、蒙古史档案文献中心、历史学本科专业(2010年开始招生)、文物与博物馆学(2021年开始招生)和蒙古高原历史地理与科技考古研究中心等科研教学机构;现有专职教师32人,全部具有博士学位,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2人,讲师10人。
蒙古历史学系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专业奖学金、求是奖学金、光华奖学金、丸山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等诸多面向全校学生的奖助学金。还可享受专门为本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设立的札奇斯钦・张乃新专项奖助学金,为广大莘莘学子实现理想抱负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专业介绍
历史学本科专业是内蒙古大学为加强蒙古史学科建设和发展,培养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高层次人才以及社会所需历史、文化等各类人才而设立的专业。自2010年起招生,现有本科生145人。本专业现有专职教师24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0人,讲师6人。专职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
本专业的主要教学目标是培养蒙古史学科人才,以及国家与自治区史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的优秀人才。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史学基础知识和理论,鼓励学生学习蒙古史学科语言以及掌握民族史研究方法与技能。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养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的理论基础、广博的历史知识、深厚的人文素养、敏锐的问题意识与思辨能力,掌握历史信息搜索、考证与分析的基本方法,能在历史过程和现实处境中考察特定的历史现象,记录、搜集和处理相关信息,形成合理的见解,以开放和包容的眼光理解人类社会生活及其价值观念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具有历史学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能用蒙汉双语从事高等和中等学校及相关科研部门历史学教育与研究工作,适应国家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同时,作为蒙古史学科高层次人才储备,要求掌握必备专业语言和民族史研究方法与技能。
四、培养规格
(一)学制与学位
学制4年,允许学习年限为3~6年。
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符合学校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授予历史学学士学位。
(二)毕业要求
1.知识要求
掌握人文学科、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对相关自然科学的基本知识亦有所了解;熟悉并掌握历史学的核心知识、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了解国内外史学界的重要动态;能运用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与方法观察和认识历史问题,具备一定的哲学思辨能力和文学素养。
2.能力要求
掌握资料分类、检索、甄别等基本技能,具备提出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拥有较强的古代汉语解读能力,能够查阅和利用相关外文资料,可用外语进行学术沟通与交流;熟练掌握电脑及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具备以书面、口语和多媒体方式向社会传播、普及历史文化与知识的能力。
3.素质要求
拥有优良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时代意识和国际视野;具有深厚的人文素养和严谨的科学精神;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积极的人生态度。
五、课程体系
(一)总体框架
准予毕业总学分为149学分,其中
1.通识教育课48学分,占总学分的32.21%;专业类基础课29学分,占总学分的19.46%;专业核心课24学分,占总学分的16.11%;专业方向课32学分,占总学分的24.48%;综合性实践16学分,占总学分的10.74%。
2.必修课111学分,占总学分的74.5%;选修课38学分,占总学分的25.5%。
3.实践教学环节共24,占总学分的16.11%。
(二)课程设置
1.通识教育课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体育心理课、语言与技能课、通识教育选修课。
2.专业类基础课
主要包括新生研讨课、史学史(史学概论、中国史学史、蒙古史学史、西方史学史)、文献学(文献学基础、中国历史文选)、世界史(古代、近代、现代)、古汉语等。
3.专业核心课
主要包括中国史、古代北方民族史、蒙古史、内蒙古自治区史等。
4.专业方向课
主要包括中国史方向、世界史方向、语言方向和跨专业方向的课程。
5.综合性实践
主要包括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基础、毕业论文、专业实习、第二课堂和劳动教育等。
(三)教学计划
见教学计划表。
六、其他要求
(一)学生须修读1学分四史类思政课,可从“四史类思政课”模块中选修任意1门。
(二)本专业学生须至少修读2学分“美学体验与艺术鉴赏”模块通识教育选修课。
(三)本专业学生须至少从“数学方法与科学认识”“工程技术与科技创新”两个模块中各选修2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得选修蒙古历史学系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